十善

一、不殺生:謂不殺害一切物命,即是止殺之善。非但不殺,還當行放生之善。 

二、不偷盜:謂不竊取他人財物,即是止偷盜之善。非但不盜,還當行布施之善。 

三、不邪淫:謂不行邪淫情慾事,即是止淫之善。既除邪淫,還當行清淨梵行之善。 

四、不妄語:謂不利用虛言誑惑他人,即是止妄語之善。既不妄語,還當行實語之善。 

五、不兩舌:謂不在中間挑撥離間,即是止兩舌之善。既不兩舌,還當行勸人和合之善。 

六、不惡口:謂不粗言惡語罵辱他人,即是止惡口之善。既不惡口,還當行柔和軟語之善。 

七、不綺語:謂不阿諛奉承、花言巧語,即是止綺語之善。既不綺語,還當行質直正言之善。 

八、不貪慾:謂不貪著情慾財富、貪得無厭,即是止貪之善。既不貪慾,還當行清心寡欲之善。 

九、不嗔恚:謂不生暴躁、忿怒之心嗔恨於人,即是止嗔之善。既不嗔恚,還當行慈悲忍辱之善。 

十、不邪見:謂不持邪見偏見異見、執非為是,即是止邪見之善。既不邪見,還當行正信正見之善。 

 

十惡

一、殺生,殺生者,謂自(己)殺,亦教人殺,斷害一切眾生之物命也。

二、偷盜,偷盜者,謂竊取他人一切財物也。

三、邪婬,邪婬者,謂非己妻妾,而行欲事也。

四、妄語,妄語者,謂好造虛言誑惑他人也。

五、兩舌,兩舌者,謂向此說是,向彼說非;或向彼說此,向此說彼,而使彼此乖諍也。

六、惡口,惡口者,謂言語麤獷,毀辱他人,令其受惱也。

七、綺語,綺語者,謂乖背真實,巧飾言辭,令人好樂也。

八、貪欲,貪欲者,謂於順情之境,貪著樂欲,心無猒足也。

九、瞋恚,瞋恚者,謂於違情之境,不順己意,心生忿怒也。

十、邪見,邪見者,謂撥無因果,行邪見道心,無正信也。(撥者,絕也。)

 

八正

一、正見,又作諦見。即見苦是苦,集是集,滅是滅,道是道,有善惡業,有善惡業報

,有此世彼世,有父母,世有真人往至善處,去善向善,於此世彼世自覺自證成就。

二、正思惟,又作正志、正分別、正覺或諦念。即謂無欲覺、恚覺及害覺。

三、正語,又作正言、諦語。即離妄言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等。

四、正業,又作正行、諦行。即離殺生、不與取等。

五、正命,又作諦受。即捨咒術等邪命,如法求衣服、飲食、床榻、湯藥等諸生活之具。

六、正精進,又作正方便、正治、諦法、諦治。發願已生之惡法令斷,未生之惡法令不起

,未生之善法令生,已生之善法令增長滿具。即謂能求方便精勤。

七、正念,又作諦意。即以自共相觀身、受、心、法等四者。

八、正定,又作諦定。即離欲惡不善之法,成就初禪乃至四禪。

 

八邪

一、邪見,指不信因果、功德、父母、聖人等之見解。

二、邪志,又作邪思惟,指欲、恚、害等之思惟。

三、邪語,指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等。

四、邪業,指殺生、不與取、邪淫等。

五、邪命,指不如法之生活。(例,講道要討錢討利,拿經書來賣錢)

六、邪方便,又作邪精進,指為惡事所作之方便精勤。

七、邪念,指不如法之觀念。

八、邪定,指非正定之定。(例,賭博時或做非法之事時,心可以不亂,專注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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